林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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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门店合伙撤资股权纠纷,涉案860万全额收回投资,理清装修合伙权责,林智敏律师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次举报
2026-07-10

判决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部分支持上诉人(原审原告)诉讼请求,与一审判决金额对比,改判增加支持860万元投资款返还,案由为合伙合同纠纷。

差额对比:二审比一审多支持860万元。

裁判逻辑关键词:退伙结算不构成返还障碍、合伙财产份额可依约独立估值。

本案代理价值:二审改判,投资款本金全额回收。

案情背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广州某家装品牌投资方(隐名合伙人),被告为广州某家装门店运营公司(普通合伙企业)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双方2021年签了《门店投资合作协议》,原告出了860万,拿到门店40%的财产份额。到了2024年,两边经营理念对不上,原告提出退伙,要求把860万拿回来。被告不同意,理由是"没清算之前不能动合伙财产"。原告随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和利息,同时做了财产保全,把被告账户冻住了。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之后原告找到我们团队,二审上诉由我代理。

主要法律争点和破局点

一、协议里那句"退伙返还投资款",到底是分割合伙财产,还是一个回购承诺?

一审时候,被告那边援引了《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大概逻辑是:钱投进去了就是合伙财产,合伙没终止就不能分,所以协议里写的返还投资款是无效的。一审法官认同了这个说法,直接驳回了。

后来我拿到这个案子上诉,翻协议翻到第八条,原文是"乙方退伙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出资额全额返还投资款"。我反复看这句话,发现了一个之前可能被忽略的细节——这个条文的主语是"甲方",也就是被告本人,不是"合伙企业"。这个区别其实挺关键的。如果主语是合伙企业,那确实是在分合伙财产,要过清算这一关。但主语是被告自己,那就是他个人的一个承诺——将来原告退伙,他个人出钱把份额买下来。这不就是份额转让吗?跟分割合伙财产性质完全不同。二审时候我把这个点重点说了,审判长当场翻合同核实。最后二审法院认定这条有效,被告得按约定履行。

二、被告拿审计报告证明"门店亏损所以没钱退",这份证据经得起检验吗?

二审中被告提交了一份审计报告,说门店累计亏了520万,既然合伙财产都缩水了,就算协议有效,也没法全额返还了,顶多按净资产折算一下。

我拿到这份报告之后仔细核对了背后的原始单据。发现一个不太对劲的地方——报告里包含的187万元"装修工程款支出",对应的施工合同,签约日期在付款日期之后。付钱的时候合同还没签,这不太符合正常的业务逻辑。程序上也有问题:按协议约定,财务审计得全体合伙人共同确认的机构来做,这份报告是被告自己单方面委托的,没经过原告认可。

不过说实话,除了这些证据瑕疵,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逻辑问题——门店经营亏损是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跟被告当初承诺的回购义务是两码事。承诺了按860万买回去,这就是一笔独立的债务,不能因为经营不好就不认账。二审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这份审计报告。

三、被告主张"原告不参与经营才亏的",这个抗辩能站住脚吗?

被告还提了一点:原告持有40%份额但从不参与日常管理,违反了"共同经营"的约定,亏损跟这个有关系,所以应该减少甚至免除被告的支付义务。

但这个说法跟协议内容对不上。我翻到协议第五条,白纸黑字写着被告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也就是说,原告不插手经营,是协议本身的安排,不是原告违约。退一步讲,就算原告对监督义务有所懈怠,那充其量影响利润分配的比例,跟被告自己承诺的回购义务是两条线。被告这是在拿侵权责任的那套过错思维来套合同纠纷,逻辑上说不通。二审法院也没有支持这个抗辩。

同类案件实操建议

合伙协议里写"退伙返还投资款"到底有没有用?

有用,但有前提。得把这条写成"其他合伙人按约定价格受让退伙人财产份额",而不是"分割合伙财产"。前者是份额转让,司法上走得通;后者直接撞上第九百六十九条。别用"退还出资""返还本金"这种含糊表述,合同里谁承担义务,主语是谁,让律师一个个字过。

对方拿审计报告说公司亏了没钱退,怎么应对?

先查程序——审计是不是按协议约定的机构和流程出的?全体合伙人确认过没有?单方委托的报告,证明力天然就弱一截。再拆实体——经营亏损和回购义务是两回事,不能混着说。把这两层拆干净,对方的审计报告就没什么威力了。

退伙一定要等清算完才能拿钱吗?

看协议怎么定。如果是份额回购(其他合伙人买你的份额),不用等清算,直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就行。只有当你主张的是"分割合伙财产",才必须走清算程序。这两条路走错了,一审败诉是大概率的事。

律师复盘

一审败诉,老实讲我不觉得意外。第九百六十九条就摆在那里,很多律师第一反应就是"不能分割合伙财产",庭审节奏一旦被带进去,很难挣脱。真正让我心里没底的是二审开庭前那几天——我反复在琢磨,如果法官咬定这是财产分割,我还能怎么办。后来我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把协议八个条款做成了表格,逐条标主语、谓语、宾语。做到第八条的时候,"甲方应返还"这几个字跳出来,后面一整条辩护线索就跟着顺了。开庭那天我带着这张表坐进法庭,审判长翻到协议第八条,低头核对了很久。那个沉默的间隙里,我心里反而踏实了。这个案子之后我养成一个习惯——接任何合同纠纷,第一件事不是翻法条,是看合同主语。谁对谁承诺了什么,比什么都重要。文本细节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作者:林智敏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 商事合伙纠纷、股权争议、投资退出法律事务

#二审改判 #合伙投资款返还 #审计报告质证 #退伙份额回购 #合伙合同纠纷 #商事合伙退出

林智敏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组建并带领一支 15—20名专业化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侵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32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