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受贿一案。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艾文礼利用其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承德市委书记、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及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开发、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6年至2014年,艾文礼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8万余元。2018年6月25日,艾文礼慑于反腐的压力,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自首。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艾文礼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艾文礼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艾文礼的亲属,全国和江苏省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9年4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受贿案,对被告人艾文礼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艾文礼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艾文礼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艾文礼利用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承德市委书记、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开发、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14年,艾文礼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8万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文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艾文礼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真诚认罪、悔罪,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