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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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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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生活中常见的9类法律纠纷案件

发布者:陈文博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分类:工程建筑 |615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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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案件类型是很多的,在此详细说明常见的9类案件: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民间借贷纠纷

(3)名誉权纠纷

(4)离婚纠纷

(5)交通事故纠纷

(6)人身侵权纠纷

(7)合同纠纷(租赁款、货款)

(8)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9)劳动争议案件

以上9类案件属于每年接案率最多的,承办的案件大小标的额的均有,从总体结果来看,审判程序的结果属于满意,不过有些案件在执行阶段会因为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不管是对于法院执行局还是代理人来讲,执行问题至今都是一个难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和财产,那么执行只是时间的花费,最终结果还是能执行回来款项的,但是有些商场老手提前转移了资产或者债务人就是一个老赖,其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在限制其高消费也无济于事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落空,只能在后续时间里及时关注被执行人动态,有财产时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作为律师来讲,不同的案件阶段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但最终审判阶段的胜利还是要落实到执行回款项才能算这个案子的结果最终圆满,当然,执行阶段不再代理的除外。

任何案件,诉讼主体、时效、证据都是必不可缺的三大要素,诉讼主体决定着启动的案子主体是否适格,其最终能否承担相应责任;时效决定了案件是否能被法院支持;证据则决定了案件的输赢。

第一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首先,从第一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开始梳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先审查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审查时,考虑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然后审查合同的施工范围、面积及单价总价是否约定清楚,付款条件及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2、看施工工程是否竣工验收,有无结算单据,结算单是双方认可还是单方制作,其证明效力如何,能否直接证明已完工工程量及单价。

3、看双方是否有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款领取单据、往来联系单据等。

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大半已完工,剩余小部分未完工,工程已结算的,一般会出现对于未完工部分扣除款项不认可的现象,没有结算的,一般也是因为对于未完工部分扣款不认可导致未能办理结算。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上述情况很容易出现实际施工工程量无法确定的情况,作为原告,如果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所做工程量,除了申请司法鉴定外,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无法确定工程量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要尽可能每月或者每季度上报施工量并由总包确认签字,对于来往过程中的各种单据也要细心保管,因为一旦出现没有结算的情况,是需要很多其他证据佐证施工量的,其次,司法鉴定中也需要施工方提供大量资料,才能鉴定出更确切的结果。

法律小知识:生活中常见的9类法律纠纷案件,当事人不一定都知道


第二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有三点:其一是是否有欠条/借条、打款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其二是能否提供借款人准确的身份信息,其三是借款时效是否已过。

实践当中,在有欠条等凭据的情况下,需要提供银行流水或者转账记录等证实借款的真实性,其次,证明诉请仍在诉讼时效之内,这样,法院就毫无疑问会支持原告诉请了。

在没有欠条等书面凭证下,需要原告提供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及与借款人之间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还款记录等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在实务中,法院对于没有书面凭证的个人借贷案件的证据认定还是比较慎重的,因为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具有片段性、易改动性和非易核实性,所以其证据的效力不如书面证据来的直接,当然,这些证据也是很重要的佐证。诉讼请求要被法院支持,当事人必须就自己提交的所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证明自己所述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这样,法院才能基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三类:名誉权纠纷

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证据尤为重要,因为构成名誉侵权需要侵权人的行为符合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才可,否则就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而属于行政机关处罚。照片、视频、公安的出警记录、物业出面调解的说明、围观者的证人证言等等都是有利的证据。

法律小知识:生活中常见的9类法律纠纷案件,当事人不一定都知道


第四类:离婚案件纠纷

离婚案件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接触的并不多,因为离婚案件带有强烈的人身特殊性,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变数,离婚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当时的心境,实践当中很常见官司打着打着不离了撤诉的情况,原因有很多,关于感情、孩子、财产以及其他因素。个人是不喜欢接这类案件的,因为内心深处觉得,走入婚姻是自己慎重的选择,而持续的婚姻也是经历了生活的考验来维持的,维持婚姻也是维护家庭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助于建立健康良性的婚姻、价值观。而离婚往往带着家庭破碎、周围亲戚关系变动、亲近人对婚姻的不良影响等后果,因此,除了家暴、确实无法再继续生活的情况下,其余情形在个人来说都是不愿意接的。

第五类:交通事故纠纷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第一个证据就是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会根据现场情况及双方过错划分好各自需承担的责任比例,最常见的有全责,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三种。对于交警大队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满的,可以书面向交警大队申请复议,但是实践中复议结果变动的情形还是较少的。

交通事故案件和人身损害纠纷案件类似,在整理好医院病历及医疗票据之后,最主要的就是一个算账的事了,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赔偿事项有10项,如下:(1)医疗费:以住院票据为准;(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的实际天数计算,西安市一般按照30元/天的标准计算;(4)护理费:护理天数可以根据司法鉴定意见确认的时间来,不鉴定的,可以根据伤情酌定,60-90日区间的较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5)营养费:营养费天数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来计算,不鉴定的可以酌定,30日的居多;(6)住宿费;(7)伤残赔偿金:此项构成伤残等级的计算,不构成的无此项;(8)后续治疗费:根据伤情情况确定,可以按照鉴定意见给出的数字来,也可以不鉴定进行酌定;(9)交通费:按照实际票据为准,没有票据的酌定。

第六类、人身侵权纠纷

人身权纠纷也属于一个大类,在这个大类里面,有健康权纠纷,生命权纠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等最常见的类型。

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件需要证明受伤者与劳务方存在劳务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不管是签订了劳务合同的长期工也好,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也好,证明劳务方系责任方是关键的一步,因为这意味着后续主张的各项费用能否切实落实到实际责任人身上。当确认劳务关系后,主要的工作就是整理各项证据和计算了,比如住院的病历、单据、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构成伤残的还要申请司法鉴定,最终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以及后续治疗费等。人身侵权案件最主要的其实就是算账,证据整理好之后,帐算明白了,诉请的数额也基本就差不多了。

法律小知识:生活中常见的9类法律纠纷案件,当事人不一定都知道


第七类、合同纠纷(租赁款、货款)

合同纠纷是一个大类,接触比较多的是货款和租赁款纠纷,首先说货款纠纷:

(1)货款纠纷其实是比较简单的诉讼案件,除了供货合同外,一般都至少会有供货单据或者对账单,供货案件只需要捋清楚所供货的数量、共供货量、尚欠货款即可,证据需要:供货合同、供货单据、欠条、对账单以及其他来往记录。

(2)(租赁款)房屋租赁案件也是比较简单常见的诉讼案件,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租赁合同主张未付租金/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等。

第八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这类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支付定金的时间,支付首付款以及剩余房款的时间,交付房屋及过户的时间,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都是合同必须具备且至关重要的环节。在2018-2019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随着西安房屋大幅度涨价,签订合同后违约的人屡见不鲜,2018年前半年我们接了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其中有两个比较典型的。

案例一:许多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管理合同并交付了房款后,开发商却迟迟不动工,施工场地从2015年沉寂到2018年,期间有20多家业主起诉开发商,案子走了近一年结果胜诉了,但是开发商属于分公司,总公司是外省的一个国企,这个国企已经负债累累,执行申请破产也不现实,业主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我们代理的那个当事人应该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从立案到拿到调解书,不到半年时间,正好这个时候有新的开发商接手了原来的楼盘,打算清理这些欠款,因此案件就很顺利的结案了。(备注: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额极低,因此起诉时并没有能达到违约责任该有的法律效果,这也提醒我们,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把握违约责任条款,抱着自己不违约,但是对方违约也要让他肉疼的想法)

案例二:买卖双方及中介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了支付定金、购房款及交房、房屋过户的时间,在买方支付了定金及中介费后,卖方因房屋涨价毁约不再继续履行交房义务,我们代理买方诉至法院,除了定金及中介费,我们还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主张了购房款20%的违约金近10万元,法院也都一一支持了,由于买方当时只支付了定金,并未支付购房款,因此对于我们主张的房屋溢价损失法院并未支持。实际上,在北京、浙江等地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违约方需要赔偿房屋溢价损失,但是西安支持溢价损失的案例并不多,条件也尚未成熟,仅有的几例支持的,还都是酌情支持,并未按照实际的溢价损失全部支持,但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毁约需要承担不利后果,虽然目前西安并未形成支持溢价损失的法律规定及惯例,但是在未来的几年,市场经济下诚实守信原则将被日益注重,违约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进而逼迫人们遵从诚实守信原则交易,切勿因小失大。

第九类、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应该算是所有案件当中最繁琐的一类,并不是说案件本身有多复杂,而是劳动争议案件的材料整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尤其对于在一个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例来说,其材料的分类整理,以及各项费用详细计算,都需要很多的时间、精力、细心和耐心。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劳动者来讲,能主张的事项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双倍工资: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a.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经济补偿金;(3)经济赔偿金;(4)工资:离职或被辞退后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资部分;(5)加班工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下班之后的延时加班,按照1.5倍工资计算;第二部分是周末加班,按照2倍工资计算;(6)年休假工资:有些待遇好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年休假要多于法定节假日,在年休假加班的,按照3倍工资计算;(7)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离职前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五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话计算在内,未缴纳的不计算)。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需要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入职登记表;(3)工资领取单、功工资卡银行流水;(4)上下班打卡记录;(5)加班申请及批准表;(6)工服、工牌、名片;(7)公司工作交流群有利内容截图;(8)视频、音频资料。上述资料越齐全,在仲裁过程中越有利,因此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应当养成保留这些证据的习惯,这并不是说不信任用人单位,而是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首先内心里要有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今天的案件类型总结就到这里,后续根据情况会按照分类再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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