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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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史晓东: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无罪辩护?

发布者:史晓东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900人看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一般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未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追诉标准;

法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必须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如果没有达到以上标准,不到追诉标准,应该属于无罪。

 

 

2、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不是注册商标,而是非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能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保护的仅仅是经合法注册的商标,若商标没有被注册,即使存在销售假冒驰名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也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但有可能存在涉及虚假广告罪的风险。

 

3、如果无法证明销售者对于销售的产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不能认定销售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现实生活中,很多卖家由于种种原因从某进货渠道购进了产品进行销售,如果不小心购进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进行了销售,但是如果其主观上对该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不知情的,不管其销售了多少,都不能认定其是犯罪行为。

 

4、涉嫌假冒的注册商标,必须与权利人登记的商标基本无差别,若存在差别,不会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则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通常情况下,所谓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①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②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③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④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⑤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⑥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入股不属于上述情况,不属于犯罪。

 

以上是本律师整理的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无罪辩护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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