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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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史晓东:主播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要判多久?

发布者:史晓东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56244人看过

涉淫秽物品犯罪中有两类犯罪,第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二类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罪。

 

1、《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具体量刑如下: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项至第()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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