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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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4263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构成犯罪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按如下规定减少基本刑:(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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