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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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效合同的情形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154人看过

订立无效合同的情形

  订立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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