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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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界定高利贷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44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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