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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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4570人看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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