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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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门店因食材质量问题被石家庄市质量监督局相关部门查封场所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行政复议 |299人看过

近日有咨询者来电咨询,其经营的门店因食材质量问题被石家庄市质量监督局相关部门查封场所。他不太了解行政强制是什么意思?那些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首先,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其中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来电咨询者因食材问题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如果对该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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