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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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矛盾纠纷与家庭暴力,有什么区别

作者:徐军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次举报

  一般夫妻矛盾纠纷与家庭暴力,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通过实施暴力伤害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此外,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给对方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使对方出于恐惧而屈服于己。一般的夫妻纠纷则不具有这样的特点。

  家庭暴力与夫妻间的日常纠纷存在相似性,实践中通常难以准确区分,且由于家庭暴力向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及社区居委会往往只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即使提供相关的证据,也通常表述为“夫妻之间性格不合,经常打闹”,很难为客观区分家庭暴力与夫妻日常纠纷提供依据。

  律师补充:

  我国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离婚,并可依据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实施暴力,伤害另一方的身体健康,属于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造成伤害结果未构成犯罪,公安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殴打他人,实施家庭暴力者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家庭暴力行为构成轻伤、重伤或者重伤致人死亡的,可以通过报警,由公安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定罪量刑来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徐军律师,现为江苏正大发展律师所专职律师,执业10年以来亲自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520********3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