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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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效力如何?

作者:徐军律师时间:2024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次举报

      抚养费,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还包括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如果双方情况较离婚时发生重大变化,抚养方也能举证证明其生活存在明显困难,那么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的,如果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胜诉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军律师,现为江苏正大发展律师所专职律师,执业10年以来亲自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520********3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