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此案为桂林第一起抵押车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2016年2月初,左XX在网络上得知李XX经营二手车生意,双方互加微信后,左XX看到李XX朋友圈发布的二手车信息,看中了一辆2013年的东风日产天籁轿车,车牌为粤RC0639,最后双方以115000元成交。2016年2月5日两人在佛山市九江镇地税分局对面进行交易,左XX通过李XX带来的POS机当场刷卡50000元,其余的通过工商银行向李XX转账50000元及支付现金15000元,李XX将行驶证、钥匙交给左XX。左XX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李XX说不用办理有行驶证就行,另要求左XX签订一份转押协议,左XX没有多想就与其签订协议。2017年1月16日左XX驾车办事,在路上被交警拦截,交警告知该车已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查封,需要扣押车辆并移送法院。
由于这辆车已经转押了好几手,且左XX的转款凭证有瑕疵,存在一定的风险。最后我方以买卖关系而非转押合同关系为主进行论述,以对方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车款,最终获得胜诉,得到了不错的判决结果。
总结:抵押车是否可以买,答案是可以但有风险。因为车辆没有过户,如果车辆所有人有债务纠纷,车很容易变成执行财产。所以,建议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约定好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最好能再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或在抵押协议中体现买卖合同的内容。
下一篇
康XX民间借款纠纷成功案例上一篇
先合伙后借贷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