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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飞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河南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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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亚飞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4日|分类:综合咨询 |10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xx年xx月xx日,患者xxx以“发热1周余”为主诉入被告科治疗,确诊为xxx病,建议行化疗,患者家属拒绝,并于xxx年7月18日出院。
20xx年xx月xx日,患者因再次发热第二次入被告科治疗,给予输血等对症治疗,20xx年xx月xx日患者出院。
诉讼过程中,经人民法院委托,xxx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了司法鉴定,明确认为被告xxx附属医院对xxx的诊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后原告撤回了对xx附属医院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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