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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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阅瀚|车祸撞成植物人,一审乱改责任少赔28万!二审:同案同判,一分都不能少》

发布者:王丽荣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2日|分类:综合咨询 |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撞人的一方负主要责任,之前的生效判决已经定了70%的责任比例,结果到了后续赔偿的案子,一审法院突然把责任改成了60%,还扣了受害人的赔偿,撞人的一方还嫌不够,说自己只该担42%的责任?

最近某地中级法院判的这起交通事故案,终于把这乱套的判决给纠正了,守住了“同案同判”的底线。

撞成植物人后,责任比例说改就改?

事情要从几年前的一起车祸说起,某地的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出门,被另一名男子开的小车撞了,这一撞,直接把受害人撞成了持续性植物人,一级伤残,一辈子都要靠人护理。

交警当时就定了责:小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手负次要责任。

之后受害人的家人先就前期的医药费起诉了,当地法院先后出了两份生效判决,都明确了:小车司机要承担70%的赔偿责任,这两份判决都生效了,小车司机当时也没异议。

本来以为剩下的后续赔偿,就按这个比例来就行,结果没想到,到了受害人要后续赔偿、伤残赔偿的时候,一审法院突然改了规矩:

说受害人事发后转院了,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损害,所以把小车司机的责任比例降到了60%,还说受害人有旧的病史,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都打了85折,最后判小车司机赔偿130多万元。

这还不算,小车司机居然还不服,上诉到了中院,说自己赔多了,还列了一堆离谱的理由:

受害人的伤是两次事故造成的,我最多担42%的责任!

受害人成了植物人之后的医药费不该我出,那已经包含在残疾赔偿金里了!

受害人转院、没及时治疗,加重了损害,我责任得再减!

合着撞了人成了植物人,你不仅不想按之前的责任赔钱,还想把责任砍半,后续治疗的钱都不想给了?

二审直接纠正:同案同判,你的小算盘没用

二审法院看完一审的判决,直接就指出了问题:同一个事故,之前的生效判决已经定了70%的责任,你一审凭什么说改就改?

一审说受害人转院加重了损害,可鉴定机构根本没得出这个明确结论啊,也没证据证明受害人转院有过错,凭什么就凭这个减小车司机的责任?这根本不符合“同案同判”的原则!

还有小车司机说的什么两次事故、什么后续医药费不该赔,法院直接说:你拿出证据来啊?没有证据,就是瞎扯!受害人成了植物人,后续的治疗是必须的,医药费当然要赔,哪有什么包含在残疾赔偿金里的说法?

最后二审法院直接纠正了一审的错误,把责任比例改回了70%,就这一下,小车司机要多赔20多万元,最后判小车司机赔偿受害人一共150多万元,一分都赖不掉。

别拿“同案不同判”欺负受害者

这个案子最让人揪心的地方,就是受害人才50岁,就被撞成了植物人,一辈子都要躺在床上,靠家人照顾,家里人本来就已经够难了,结果还要面对一审乱改责任、撞人的一方各种甩锅赖账。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同一个事故,之前的生效判决定了的责任比例,后面的案子是不能随便改的,这就是“同案同判”的原则,不然同一个事故,这次判你担70%,下次判你担60%,那受害者的权益还有什么保障?

还有很多撞人的一方,总想着各种理由减责任,什么受害者转院了、受害者有旧病了、受害者暂时没工作了,反正就是不想赔钱,可法律早就把这些都规定好了,没有证据的甩锅,都是没用的。

还好二审法院及时纠正了错误,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不然受害人一家,平白无故被撞成植物人,还要被少赔二十多万元,那也太不公平了。

也提醒所有的受害者,碰到这种乱改责任、甩锅赖账的,别害怕,上诉就对了,法律终究会给你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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