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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发布者:于水莲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14448人看过

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一、公司员工离职的正常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提前通知单位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劳动者“说走就走”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只有符  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条件,公司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依据举证原则,此时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员工离职对其造成了损失,造成多大损失。

三、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如何救济

1、与离职员工协商赔偿数额。

2、用人单位可以去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四、突然离职的实物案例

李某因个人原因,合同未到期,于2022年3月16日晚,以微信方式向主管告知离职决定。隔天,主管找想让李某留下,但李某坚持要走,最终,公司不得不同意李某离职,但要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后去人事处办理书面手续。

但李某当天下午,通过微信将客户资料等文件打包发给了主管,便要求人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不同意,因未提前30日申请离职不同意。李某便留下《辞职信》离开公司,没再回来。

李某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给公司造成的订单损失、招聘损失、其他员工应急代工等经济损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李某立即到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赔偿公司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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