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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发布者:于水莲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74人看过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的司法裁判中的难点,如果要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从债务产生的时间和目的进行综合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婚后:

1)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

4)夫妻书面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5)《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证明责任的承担: 

      主张让其配偶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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