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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和效力

发布者:戚聿山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148人看过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和效力

 

作者在办理遗产继承案件时,经常碰到咨询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都需要约定哪些内容,签了协议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具体都哪些等等,为了更好的帮助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特对内容和效力分别阐述如下: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合意。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遗赠人的责任田、口粮地、自留地的耕、种、营、收,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保护措施应当明确,担保人应当担保哪一方的利益,以何种方式进行担保等。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协议变更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应当怎样进行,约定解除的具体条件,就协议发生争议采用何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6、违约责任。对一方或者双方违约的,约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法等。

7、其他,当事人约定其他必要的内容,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指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遗赠扶养协议自订立之日起产生法律约束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适用效力;二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对人效力,即遗赠扶养协议对扶养人、遗赠人、第三人的效力;三是遗赠扶养协议作为遗产处理根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适用效力。

在遗赠人死亡后,如果还同事存在遗赠、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等情形,则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具有效力优先级。

2、遗赠扶养协议对人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由扶养人与遗赠人双方签订,在二者之间产生有关权利与义务关系。同时,也会对有关第三人产生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对扶养人的效力。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依协议的约定,负有对遗赠人进行生养死葬的义务,以及于遗赠人死亡后取得协议中约定的财产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对遗赠人的效力。

具体表现为遗赠人有权要求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并负有在其死亡后将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赠与扶养人的义务。

(3)遗赠扶养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

一是对遗赠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效力。遗赠人死亡后占有约定遗赠财产的继承人,有将遗赠财产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是遗赠人未经扶养人同意而转让给财物的第三人,遗赠扶养协议对其具有约束力。

3、遗赠扶养协议作为遗产处理根据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在生前对其财产所作的一种处分,也是遗产处理的依据之一。而且遗赠扶养协议在处理遗产上有最优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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