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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产继承金佳律师(推荐):这5种财产,子女再亲也不能继承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1日|分类:海关商检 |29人看过

阅读摘要: 你以为父母留下的都是遗产?错了!遗产权属规则比你想象复杂。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揭示5种看似“属于父母”、实则子女无法继承的特殊财产权利,帮你提前识别继承风险,避免踩坑。

【案例导入】
张先生父亲去世后,他准备继承父亲的宅基地和老宅。他拿着“老宅继承”的信心去村委会时,却被明确告知:宅基地不能继承。他懵了:这是我家的地,凭什么不能继承?

其实,这并非特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些“财产”虽看似属于父母,但子女却不能按传统逻辑继承。

【法律分析】

这5类“财产”或权利,子女通常无法继承:

1.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私有财产。子女只有在与父母同户且无宅基地的情况下,才能“变更”继续使用,而非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分户或迁出农村,宅基地将依法收回。

2. 公有住房承租权
公有住房(如老式公房)承租权属于“资格型权利”,不可继承。如果子女一直同住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变更承租人;否则,必须退回。

3. 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
如执业医师资格、律师资格等,属于人身属性强烈的行政许可,不可转移或继承。

4.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
这些款项不是遗产,而是对近亲属的损害赔偿或抚恤。法院会按照亲属与死者的生活依赖关系分割,而非按“继承份额”分配。

5. 特定身份的人身权利
如“荣誉称号使用许可权”“残疾补助金”等,属于专属于权利人的权利,不得继承。

【风险提示与解决方案】

如果您正面临此类“继承权”纠纷,需注意:

不要盲目认为“父母的东西”一定能由子女自由继承;

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核实标的物是否属于合法继承范围;

可尝试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提前安排产权归属,避免潜在争议。

金律师的提示:遗产继承实务远比想象复杂。特别是宅基地、承租权等身份关联性强的权利,一旦误判,极易引发纠纷与损失。实践中,不少案件正是因权利人缺乏法律知识,导致“应当继承却没有继承”。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几十起遗产继承案件。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风险提示: 以上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个案评估。

您是否曾听说过类似的“继承难”故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疑问,我会挑选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解析。

“继承权不是财产清单,而是权利边界的精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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