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22年3月,某工程公司负责人程某与李某签订《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分包协议》,双方明确约定由李某出资700万元,专项用于某区老旧道路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项目设计及前期施工筹备工作,属于正常的工程合作投资行为。
项目推进期间,因当地政府整体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工作被迫暂缓,直至2023年10月仍未能正式开工。李某据此主观认定程某虚构工程项目、恶意骗取其投资款项,于2024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程某涉嫌诈骗700余万元。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依法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该案诈骗金额属数额特别巨大,程某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风险,个人声誉、企业经营均陷入重大危机。
二、办案经过
米智琴律师接受程某委托后,精准研判本案属于典型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区分正常民事合作与刑事诈骗的边界,随即制定“梳理资金脉络、固定客观事实、佐证主观无恶意、厘清法律关系”的整体辩护方案,全面开展辩护工作。
首先,律师聚焦涉案核心资金走向,逐一核查、梳理全部银行流水,完整还原700万元投资款的真实用途。经查实,李某的出资款项全部转入项目专用监管账户,资金均实际用于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包括向村委会支付征地补偿款、向设计单位支付方案设计费、向测绘公司支付勘测费等,每一笔支出均对应真实合同、合规发票及交易凭证。针对本案合同繁杂、资料零散、管理混乱导致的证据搜集难题,律师逐一规整、分类核验所有证据材料,补齐证据链条漏洞,夯实资金真实使用的核心事实。
其次,为推翻“项目虚构、刻意隐瞒”的指控,律师积极协调调取政府官方文件,成功获取当地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暂缓审批通知》《规划调整函》等关键材料,直接证实项目未开工是政府规划调整、审批暂缓的客观外力因素导致,并非程某虚构项目、虚假合作。
同时,律师系统梳理双方沟通记录,整理提交程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项目会议纪要、通话录音等完整佐证材料,充分证明项目停滞期间,程某始终实时向李某同步项目审批、暂缓进展,全程如实披露信息,无任何隐瞒、欺诈、虚构事实的行为,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诈骗故意。
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律师精准聚焦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撰写并向公安机关提交《民事纠纷定性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本案本质是平等主体间的工程合作民事合同关系,程某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亦无非法占有资金的主观目的,完全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时,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坚持审慎司法原则,主张严格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杜绝以刑事手段插手民营经济民事纠纷,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益。
三、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经全面核查全案证据、审慎审查辩护意见后,最终完全采纳米智琴律师的辩护观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办案机关明确认定,本案不属于刑事诈骗案件,本质是双方工程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经济纠纷,程某无诈骗犯罪事实,彻底洗清全部诈骗嫌疑。该案的妥善处理,让程某摆脱了严重的刑事追责风险,个人清白得以恢复,企业经营僵局被彻底打破,顺利回归正常生产经营轨道。
四、律师价值
1、穿透案件表象,精准界定刑民边界。本案系典型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极易因项目延期、合作纠纷被错误定性为刑事犯罪。律师精准抓住诈骗罪核心构成要件,通过资金溯源、事实佐证、主观心态论证,清晰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本质区别,从根源上否定犯罪成立的核心要件。
2、深挖关键证据,完整还原案件真相。针对本案证据零散、管理混乱的难点,律师系统化梳理资金、文书、沟通记录等各类证据,调取政府官方核心书证,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有效破除“虚构项目、骗取资金”的不实指控,为案件无罪处理提供坚实依据。
3、坚守司法底线,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辩护过程中,律师秉持谦抑司法理念,积极向办案机关传递“慎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的司法原则,有效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防止民营企业经营者遭受不当刑事追责,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4、高效化解危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在当事人面临十年以上重刑、企业经营濒临停滞的危急情况下,律师快速介入、精准辩护,成功终止刑事追诉程序,帮助当事人洗清罪名、恢复名誉,彻底化解个人与企业的双重危机,最大限度降低案件负面影响。
米智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