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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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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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侦查阶段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

发布者:王义虎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6日|分类:取保候审 |5人看过

案情简介:

2022年,王某认识了小李,小李自称是做大生意的,手里有很多项目,需要借王某的信用卡来流转资金,王某想着刚好可以借此提高信用卡额度,便将4张信用卡给了小李,小李给了王某2000元感谢费。事实上,小李用王某的信用卡流转的资金是诈骗来的赃款,款额近200万元。王某的信用卡很快就因出现异常而被冻结。A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义对王某立案侦查,但其仅供述了自己出借一张信用卡的犯罪事实,A地检察院对其不起诉。B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王某的未供述的犯罪事实,并准备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义对王某立案侦查,但王某此时在香港,因害怕不予配合B地公安机关的调查,B地公安机关遂将其挂为网逃,后王某在入境时被抓获。

案件难点:

1、本案王某在第一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隐瞒部分犯罪事实,误导司法机关,导致部分犯罪事实未查清,其悔罪态度不明确且不彻底。

2、王某在香港期间,没有配合B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挂网逃,在入境时被抓获。B地公安机关据此认定王某犯罪后不主动投案,且有逃避侦查的行为,故不予取保,坚持报检察院批捕。

专业应对:

我所刑事辩护团队王义虎律师在接到王某家属委托后,及时与王某会见了解具体案情,并制定了专业取保方案。

首先,王某主观上无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故意,主观恶性极小。

其次,王某涉案行为中仅提供银行账户协助流转资金,未参与诈骗罪的组织、策划、实施等核心环节,未直接与被害人接触,未获取高额非法利益。

然后,王某在被抓捕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且彻底。经王义虎律师仔细调查发现,B地公安机关侦查时,王某是在香港照顾父母,并非故意潜逃至香港。

最后,在王义虎律师的协助下,王某及其家属积极与本案受害人沟通协商,取得了受害人的充分谅解。

最终结果:

在我所刑事辩护团队王义虎律师的专业辩护与全力争取下,检察机关依法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准予取保候审。

当事人于春节前顺利归家团聚,心怀感激,特向王义虎律师赠送锦旗致谢。

每一份信任都不负所托,每一次坚守都只为正义!

王义虎律师:

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擅长领域:

新型案件刑事辩护:计算机犯罪、涉虚拟币犯罪、网络犯罪、新型诈骗犯罪等。

涉黄涉赌案件辩护:线下开设赌场、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罪、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聊手)等。

个人简介:2012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24年以来在程达群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擅长取保、不起诉辩护、缓刑争取,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和办案机关沟通高效,能精准把握案件突破口。逻辑清晰,注重从细节挖掘辩护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取保、不起诉成功案例:

1、王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起诉  

2、洪某某,涉嫌盗窃罪原定盗窃金额32000元,后辩护为7500元不起诉  

3、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4、王某,涉嫌诈骗罪,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

5、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

6、柳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7、陈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8、刘某某,涉嫌盗窃罪(多次盗窃),公安阶段直接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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