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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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反溢、家中被淹,谁来赔偿?看法院怎么判!

作者:李强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192次举报

现在的城市,高层住宅数不胜数,高层住宅业主的烦恼,比高层住宅的数量还要多。

作为高层住宅业主的你,突然有一天接到物业的电话,告知你家漏水,水渗透至楼下,把楼下邻居家也淹了。

你很迷惑,你家房子已经空置半年没有住人了,怎么会漏水,又渗透至楼下了?

当你打开家门后发现遍地的污水,以及被污水浸泡的家具、装修。原来,漏水原因并不是你家水管破裂,而是楼栋的共用污水管道在你家和楼下相接壤的部位堵塞了,导致楼上排放的污水流不下去,最终从你家马桶溢流出来,并渗透至楼下邻居家中,除了你自己烦恼并遭受财产损失外,楼下的邻居也很无辜。

可是,你家的房屋一直无人居住,所以,共用污水管道堵塞的原因,只能是楼上业主不当排污所致,物业公司未尽疏通、检查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楼上业主都认为和自己无关,物业公司也认为堵塞的部位,根本无法检查、疏通,也不在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

协商无果后,你只能将楼上所有的业主,连同物业公司一起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原告、八被告及第三人的房屋共用一根下水主管道,因8-9楼间下水主管道堵塞导致9楼反水并渗透至8楼,因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故应该由9楼以上业主对原告及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而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属于物业共用部分,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定期检测和清理共用部分的下水管道,以保证共用部分的下水管道畅通。本案中,造成损失的原因,系因原告楼上业主的不当排污与物业公司未尽到检测维修义务的行为共同导致,故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和9楼以上所有业主按照50%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强律师,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州市优秀党员律师,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部执行委员,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