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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给70万给女婿买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发布者:章法律师|时间:2019年05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548人看过


随着近十几年来房价的飞速上涨,买房对于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难于上青天。为了能够在大城市安个家,常常需要两边家庭、六个钱包齐上阵,才能凑齐买房子的资金。但是,这些钱也往往是老人一辈子辛勤劳作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就这么一下子给小两口掏空了。如果他们能好好过日子倒还罢了,但当今社会离婚率那么高,8090后的年轻人为了对方在被窝里放个屁都能离婚,拿这么一大笔钱给他们买的房,离婚的时候还要被对方分走一半,这当父母的也太冤了!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既能够帮助小两口解决燃眉之急、买下心仪的房子,又能够控制风险、避免父母一辈子积攒的血汗钱肥水流了外人田呢?

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今天的案例时间:


20133月,成都的一对小夫妻小黄和小余购房缺少资金,向小余的娘家求援。岳母毛女士在开发商处刷卡8万元作为购房定金。随后又给了女婿小黄62万元用于购房。购房后,房屋登记在小黄名下。

2016年,小余和小黄诉讼离婚,毛女士和丈夫要求女儿女婿归还70万元。在父母的要求下,女儿小余向他们出具了70万元的借条,落款为:借款人:余某莎 201336

 但女婿小黄认为,这笔钱系赠与。双方争执不下,岳父母一纸诉状将女儿和女婿告到了成都高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还款。

 小黄在法庭上辩称,对于收到岳父母的7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没有异议,但与他们之间从未有借贷关系。岳父母起诉的真实目的是与小余恶意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小余则认同父母的说法,认为这笔钱系借款。

出人意料的是,老两口又向法庭提供了女婿小黄的父亲老黄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儿子、媳妇因购买房屋于20133月向两位亲家借款柒拾万元整。面对法官的调查核实,老黄说,这份《证明》确实是他写的。我对儿媳妇很认可,但儿子对岳父母不好,对双方老人都很不好。人家当时给了钱给我儿子媳妇买房子,我认为儿子作为男子汉,借的钱应该还。 


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考虑到被告余某与二原告之间的亲属关系及二被告处于离婚纠纷过程中,仅凭被告余某莎个人出具的《借条》及其陈述显然不足以得出涉案款项系借款的结论。但二原告出示的被告黄某父亲黄某康出具的《证明》经核实确系黄某康本人书写,能够证明款项发生之时及之后,二原告并没有向二被告表示其支付的70万元系赠与 判决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被告黄某、余某偿还原告余某、毛某借款本金70万元。

女婿小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成都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黄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也被依法驳回。

 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给女儿女婿或者儿子媳妇买房,往往因为碍于情面,并没有小两口打个借条。很多都是到了小两口过不下去了要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积攒了半辈子的血汗钱,有一半就要肥水流了外人田。这个时候再让自己的子女补个借条,往往为时已晚。本案中尽管老两口提供了女儿小2016补写的借条,因为此时小两口已经处在离婚诉讼中,补写的所谓借条,证据效力存在很大的问题并不能证明父母当年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女婿小黄的父亲老黄大义灭亲的证词,帮助两亲家证明了这70不是赠与是借款。否则,法院又如何认定到底是不是赠与呢?可是,像老黄这样的中国好亲家现实生活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条司法解释,直接把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赠与划上了等号。很多类似判决,也都直接按照这一条司法解释,把时没有打借条的父母出资,都按照赠与处理,导致出资的父母血本无归。

看来,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时候小两口打个借条是多么重要。有了借条在手,是借款还是赠与就一目了然了。但是很多老人或是担心影响与儿媳、婿的关系,或者担心引起小两口夫妻矛盾,都不好意思让儿媳或者女婿打借条。那么,让自己孩子单方打个借条可以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不管是从夫妻的家事代理权来看,还是借款的用途用于夫妻共同购置房产,都可以明确得出该借款属于小两口的夫妻共同债务,按照20181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小两口的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如果本案中的老余夫妇再聪明一点,既然是他们出全款购置的房产,不要登记在女婿小黄名下,而是登记在女儿小一个人名下,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则视为对自己女儿一个人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小余的个人财产。这样的话,结局就不是小黄和小余共同偿还70借款那么简单,而是这套房子就彻底跟小黄没有关系了!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老人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比比皆是,最终肥水流了外人田的悲剧也多有发生。多学点婚姻法,多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结果往往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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