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越秀区电信诈骗罪刑事律师越秀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会见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92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电信诈骗案件办理罪名认定

由于电信诈骗行为呈现跨区域、集团化之趋势,其行为分工合作,有“一线”、“二线”、“三线”等多个阶段,每一阶段又相互独立,一个完整的诈骗条线的犯罪分子很难全部抓获,故在电信诈骗案件办理中,涉及电信诈骗的案件主要涉及两个罪名,第一个是诈骗罪,第二个是掩 饰、隐 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 构事实或隐 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来说,一般都是采取虚 构事实或隐 瞒真相,使得被害人自愿通过转 账等方式交付财物于犯罪分子,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 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办法掩 饰、隐 瞒的行为”。

从电信诈骗的行为看,需要运用假 冒他人账 户、短时间内对钱款进行多频次拆分、转 账,不单单是逃避侦查、洗 白钱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及时控制钱款,故被害人财物失控且犯罪嫌疑人也未真正控制财物情况下灰 色地带既遂如何认定应从几个方面考虑,一是提供账 户、转 账等行为前是否与实施诈骗犯罪份子达成共谋,若是,直接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二是对于“二线”、“三线”职业取款人明知的认定,以一般违法性认识为标准还是需要明确认识其属于诈骗行为目前无统一明确的尺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帮助的,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故实际办案中,对于主观明知不确定的情况下,往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兜底。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378388

  • 昨日访问量

    192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