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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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一)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要有损害他人肢体的完整性或使他人身体健康受损的故意,而并无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而寻衅滋事罪的故意不一定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其通常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逞a强斗a狠、肆a意取乐、故意挑a衅等。
(二)客观方面
是否具有随意性,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首先,从犯罪对象上观察,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人往往事先被挑a衅、羞a辱、发生争a吵或受到伤害而实施打击报复,其犯罪对象由于事出有因而具有相对的明确性,而寻衅滋事的犯罪对象具有随意性和模糊性。
其次,从客观行为的随意性方面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通常会从犯意产生到犯罪预备,再到实行阶段的一个完整过程。反观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特征,因其殴打行为往往是一时兴起,所以通常也不存在预谋或预谋的过程很短。
最后,从加害手段上来看,故意伤害罪其准备的工具往往危险性很大,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对于作案工具的选择也是不确定的,加害程度往往相对较弱。
(三)犯罪客体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单一客体,它侵害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利。而随意殴a打他人型的寻衅滋事行为除侵害了公民的健康,扰乱了社会共同秩序。
(四)既遂标准不同
二、寻衅滋事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a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a逐、拦a截、辱a骂、恐a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a拿硬a要或者任意损a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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