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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律师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179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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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担保责任、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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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一、单方面退伙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退伙时的结算规则
  1、结算时间: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51条)
  4、退还的具体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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