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担保责任、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
法律知识: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1、组织目标、本质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合伙而共同组建的企业。它是在业主制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人财产的基础上经营,共同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都属于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承担责任不同;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制倾向雇工、独资,股份合作制需劳动合作、民主决策。一些股份制企业厂长认为,股东多有利于筹集资本,但事情不好商量,因此股东越少越好, 好独资;职工入股责任心强,但不好指挥。这就要研究如何使企业实现民主决策,专人负责,以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
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主要按资本分配,而合作组织除按劳动分配外,主要按交易量分配。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79人看过广州打合伙官司律师 合伙纠纷股东身份确认
180人看过广州天河区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律师公司法律顾问律
183人看过广州天河区股权纠纷股东纠纷合伙纠纷合作纠纷律
629人看过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合伙份额有效吗 广州合
346人看过散伙股金未退还能起诉吗?广州海珠区合伙纠纷律
865人看过合伙人赖账不分红怎么办?广州公司合伙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