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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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3、2013年8月X日,被告人赵某伙同同案人李某、陈某、钱某等人,在BY区某路某号,持铁棍、西瓜刀等工具将宋某、钟某殴打至轻伤,将刘某殴打至轻微伤
之后,赵某被逮捕,羁押于BY区看守所
陈锐娜律师作为赵某聚众斗殴一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辩护人
经陈律师多方努力,被告人赵某及其家属与被害人宋某、钟某和刘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取得被害人谅解
通过多次会见、阅卷,陈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做减轻辩护,最终,广州市BY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赵某及其家属对该结果都表示满意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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