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破冰行动》这部剧在热播,不得不说制作非常良心,即便是群演,演技也一直在线。无论是林耀东、李维民、赵嘉良等人的机智与布局,还是李飞、宋杨的正直与勇敢,都深深抓着观众的心。虽然还不知晓电视剧中各个角色的结局,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及有关规定,可以带你了解坏boss和保护伞的“现实版结局”。
先来看看那些东哥为首的毒贩命运: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进行了规定,其中: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OMG!看看剧中那成吨的“冰糖块”,可以说是非常丧心病狂了。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想想剧中的伍仔,挺好一娃,因为沾染了毒品,不得不以贩养吸。
再来看看不同数量的毒品对应的刑罚,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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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上述“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具体情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中分别进行了详细解释,可以说是非常科普的法条了。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比如剧中的陈光荣和马云波,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为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掩护、包庇,形成了“保护伞”,应当适用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款,但是后期陈光荣采用实质行动,为东哥运输毒品,此时就应当用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三款的共犯情形进行评价。
剧中还有一个备受关注心疼的角色,那就是三房的辉叔,尤其是痛下决心交出制毒者名单后,默默地取下自己佩戴的各个物件,非常让人动容。辉叔在决心交出具体名单之前,也经历了内心地强烈斗争,很多观众也为辉叔捏一把汗。那么,辉叔的选择到底值得吗?
抛开剧情中的辉叔命运,在塔寨固若金汤、无法取证的情况下,辉叔的行为无疑为警方侦查提供了大力的帮助。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具有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破冰行动》剧情很丰满,但现实很残酷。大家都知道这部剧是有现实原型的,在原型案件中,据说有280人被判刑,其中21人被执行死刑。我国《刑法》作为保护社会的最后手段,刑罚制裁具有严厉的惩罚性,制毒、贩毒的巨大社会危害性也必然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严厉打击。《破冰行动》用结局告诉我们,任何蔑视法律的行为,都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