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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喜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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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贴“封条”的行为合法吗?

发布者:喜睦律师集团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5179人看过

【案情介绍】

某在浙江省绍兴市某村有一处宅基地,十几年的时间修建了一处层的房屋,供一家人居住生活。2017年,镇政府因北平路拓宽项目需要使用先生房屋所在地块,但并未见到任何合法用地手续。先生提出应先落实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镇政府态度强硬,不肯履行。不仅如此,镇政府于20183月对先生的房屋贴上了“封条”,查封了该处房屋。先生见镇政府这样不讲道理,决定讨个公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将维权事宜委托给喜睦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代理律师向先生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研究了相关案件材料后认为,镇政府查封房屋的行为主要存在以下违法点:

首先,缺乏职权依据、程序严重违法。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措施,应当具有职权依据,而镇政府并不具有相应查封房屋的职权,且在未履行任何程序的情况下即对该房屋实施了查封,明显损害了先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执法之行政目的不正当。镇政府系选择性执法,是为迫使先生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而使用的逼签(迁)手段,而非为了规范建设秩序这一正当目的。

鉴于以上情况,律师指导先生将镇政府起诉至绍兴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在先生房屋门上张贴封条查封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先生向法院起诉后本案开庭前,被告镇政府眼见其所作出的查封行为实在是漏洞太多,自行决定撤销了对先生的房屋查封行为,并对封条予以解封。至此,先生的维权事宜取得了胜利

喜睦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律师介入后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缜密的分析制定了一套行施有效的维权方案。而随着维权方案的稳步推进,拆迁方强硬的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接触委托人并最终以委托人满意的补偿价格顺利的达成协议,致使委托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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