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秦皇岛的陈文毅律师。最近遇到一个让人痛心的案子:62岁的老工程师崔某,拿着月薪8万的合同,却被公司拖欠了28万工资。老人无奈离职后不幸离世,家属去讨薪,公司却耍赖说:“他都超过退休年龄了,不受劳动法保护,这钱不用给!”
家属申请劳动仲裁,也真的因为“超龄”被不予受理。难道超龄打工,就只能吃哑巴亏吗?
我的回答非常明确:绝不!最高法的新规,专门治这种“甩锅”行为!
过去,只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维权往往陷入“仲裁不受理、法院立案难”的死胡同。但转机来了!2026年1月1日起,最高法正式新增了“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这一专属案由。家属正是凭借这个新案由重新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全额支付28万欠薪!
陈律师提醒大家,这个新案由有三大“杀手锏”:
第一,超龄不等于白干。 法律不再简单以年龄“一刀切”。只要超龄人员接受单位日常管理、提供实质性劳动,就适用新案由。劳动报酬、工伤保障等底线权益,一分都不能少!
第二,商业纠纷不能抵扣工资。 庭审中,公司狡辩说崔某是股东,没落实专利就不给钱。法院直接驳回:股权出资是商事纠纷,工资是劳动报酬,两码事!拿不出证据,公司就得承担败诉后果。
第三,欠薪属于合法遗产。 劳动者生前被拖欠的工资,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即便人去世了,配偶和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然有权依法追讨。
陈律师总结:
随着延迟退休的推进,“银发打工人”越来越多。这个新案由的落地,彻底打通了超龄劳动者的维权通道。以后遇到超龄欠薪、工伤,别被“年龄大”吓退,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果断用新案由向法院起诉!
我是陈文毅律师,关注我,带你避开职场法律陷阱!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