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人:于洪梅律师)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赵某(化名)与被告马某(化名)通过微信相识。马某向赵某介绍“玩游戏挣钱”项目,赵某遂从马某处购买十台手机及配套设备,共计支付货款约8万元。马某承诺提供培训并保证每台手机每天收益300-500元。然而付款后,马某既未履行培训义务,赵某也未获得任何收益。后马某指示赵某将设备转寄给其他买家,但始终未退还货款。赵某多次催讨无果,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
二、律师工作与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难点:被告马某下落不明,无法直接联系;交易均通过微信完成,证据分散;被告不出庭应诉,庭审面临“一面之词”风险。
接受委托后,我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证据体系构建:系统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交易约定、培训承诺、收益保证、转寄设备指示)、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累计转款约8万元)、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证实被告不在户籍地居住、下落不明)。四组证据环环相扣,形成完整证据链。
诉讼策略选择:针对被告失联,及时申请法院公告送达,确保程序合法推进;同时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最大化保护原告权益。
法律依据运用:精准援引《民法典》第563条(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第577条(违约责任)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
三、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支持本律师代理意见,判决:一、解除双方之间的游戏设备买卖合同;二、被告马某立即返还货款约8万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四、律师作用总结
本案中我的核心价值:一是在被告失联、无法当庭对质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身份信息、村委会证明等碎片化证据的相互印证,成功构建完整证据链;二是及时启动公告送达程序,确保案件顺利推进;三是除货款本金外还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为当事人争取到额外权益。本案充分体现了在被告失联、交易电子化的新型纠纷中,专业证据梳理和法律策略运用的重要性。
于洪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