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我方代理女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核心诉求为离婚、争取婚生女抚养权、分割价值20 万元共有房产,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抗辩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拒不分割,同时争夺抚养权,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争议极大。
案件难点
男方以房产婚前出资为由,主张个人所有,拒绝分割20 万元房产;
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家庭收支、转账性质存在争议,证据认定存在障碍。
律师核心作用
房产定性破局
结合结婚、购房时间及产权共同共有登记信息,依法认定20 万元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驳回男方个人财产主张。
抚养权精准争取
以子女长期随女方生活、男方另有抚养义务、女方收入更稳定为依据,成功拿下抚养权,并核定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 元至子女 18 周岁。
财产分割利益最大化
遵循价高者得与子女权益优先原则,促成房产判归我方当事人,由我方支付补偿款10 万元,实现财产最优分配。
证据与庭审把控
厘清涉案转账22044.45 元均用于家庭开支,剔除无效证据,稳固案件事实基础。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由我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 元;20 万元房产归我方所有,我方支付补偿款10 万元,当事人全部核心诉求得以实现。
于洪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