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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志律师
执业资质:1410720**********
执业机构: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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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国志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1347人看过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都属于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财付通、余额宝实属于微信、支付宝与第三方合作的理财产品,具有购买便捷、随时转出、消费等特点,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尚不能查询控制。被执行人不申报存放在理财通、余额宝的存款,属于隐藏财产。隐藏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隐瞒数额超过执行标的额,应认定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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