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良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97688886
咨询时间:06:30-23:30 服务地区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对方突然同意离婚,怎么快速离婚?

发布者:旷良勇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男、女双方于2018年10月在洞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女方是老师,有稳定工作,男方从事医疗行业,没有正式工作,女方一直希望男方考公务员,但男方对考公务员一点都不上心,一直甘于在私立医院做临时工,领取低廉的工资。因性格不合及各种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无法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男方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小孩,这也成了压死婚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婚前女方父亲为女方买了一套房,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男方婚后支付一定的装修费用,但女方也给男方转了不少钱。

女方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为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夫妻共同财产补偿款金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遂判决不准离婚。此后没多久,男方主动联系女方,说同意就离婚事宜进行沟通。女方将该情况反馈给旷律师后,旷律师随即为双方进行调解,男、女双方在旷律师办公室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旷律师随即拟写起诉材料,并说服男方以其名义提起诉讼,在法院耗时一个小时不到即成功离婚,完全达到女方的诉讼目的。

本案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男方主动联系女方表示同意离婚,并最终以男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非常具有戏剧性。旷律师助女方以这种方式离婚,完全出乎女方意料,当然旷律师一点都不意外,因为这样的案件每年都要处理很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后,对方表示同意离婚的,我们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及时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可以不经离婚冷静期就能快速离婚,时间拖得久怕对方反悔,避免夜长梦多。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湘05XX民初XXXX

原告:向某男,男,19XXXXXX日出生,汉族,住洞口县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某某组,居民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XX。

被告:向某女,女,19XXXXXX日出生,汉族,住洞口县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某某组,居民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向某男与被告向某女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3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某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原、被告离婚;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8年10月26日在洞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原、被告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未能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向某男与被告向某女自愿离婚;

二、被告向某女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原告向某男支付40000元;

三、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及债务,各自名下所负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

四、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向某女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O二三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XXX

书记员XXX

旷良勇律师 已认证
  • 18397688886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66.5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2次 (优于94.6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2次 (优于99.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7848分 (优于98.8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32篇 (优于99.88%的律师)

版权所有:旷良勇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21827 昨日访问量:14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