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庭的是一个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公司的一个员工下班后,和同事喝醉酒,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不敢告诉单位,自己住了院,顺便做了一个无关的小手术。单位也联系不上员工,以为他自动离职了,等了近20天后,给员工家邮寄了一份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然后,员工拿着这个通知书,认为单位开除了他,就起诉了单位。
这本是一个简单的纠纷,但一审法院没有把事实查清楚,仅凭借单位开除通知没有经过工会,认定单位违法。于是,作为单位的代理人,我们只能上诉了。今天是二审的听证。过程甚是有趣(案件本身不作叙述,毕竟尚未判决)。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今天彻底和法官杠上了。几乎每说一句话,都会被法官怼回去。这是一个已过退休年龄的老法律工作者,还带了一个年轻女助理。全程,就听着他们“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你刚刚说的,怎么和一审说的不一样”“你到底了不了解情况”“请不要一再重复无关的内容,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之类的话。所幸,他们这次没有让当事人一起过来。这应该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否则,估计当事人当庭就会崩溃了。
我不是想说自己如何如何,其实这次庭审,我能说的话真不多。到最后,本来还想多说两句,结果法官也怼了我“你怎么也和他一样,上诉状上已经写了的,不要再重复!”
得!适可而止。我也闭嘴吧。
我今天用的标题是法律职业者的素养,这里的素养不仅包括法律素养,也包括人文素养。
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作为法律共同体,共同建设好我们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