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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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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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参考哪些凭证

作者:韩凯宁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7次举报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参考哪些凭证

来源:华律网整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参考哪些凭证

1、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即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明双方于何时开始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即提供职工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文件,用于反驳劳动者的主张。由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判断,当一方全部证据的证明力显著高于对方,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根据证据作出判断;当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相差不大,待证事实模棱两可时,应当根据法定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风险。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这样才能准确地确认劳动关系举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什么凭证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各法律规范具有专业性,即使是专业人士也有可能会看不懂,故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劳动者不知道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韩凯宁律师,曾用名韩红娟,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严格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20********6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