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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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怎么办?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5日|分类:涉外仲裁 |444人看过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此外,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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