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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佰刚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鸿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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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4日|分类:涉外仲裁 |688人看过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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