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根据此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力吊销的,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而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机关发放,所以公安机关无权吊销该营业执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根据此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力吊销的,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而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机关发放,所以公安机关无权吊销该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