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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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交通事故 |463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点应该注意,其一是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就是从职工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途中,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上下班的途中其二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只要符合这两种情形,都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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