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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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费用有哪些?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8日|分类:破产清算 |727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包括:第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其具体包括:(1)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2)破产案件的审理费用。第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其又具体包含以下几项:(1)债务人财产管理费用,即管理人为接管、清理和保护债务人财产以及继续营业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包括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仓储、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水电费、办公费、文书制作费等。(2)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用。即管理人为了将非货币形态的债务人财产变现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财产估价费、鉴定费、公告费等。(3)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费用。指管理人为了将债务人财产分配给破产债权人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文件制作费、公告费、通知费等。第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如聘用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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