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佰刚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鸿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商标注册后不使用的话会被撤销吗?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7日|分类:知识产权 |640人看过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可以得知,申请人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是法律对该商标的保护是有期限限制的,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十年。此外,注册商标在保护期内也会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而被注销,比如商标注册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就是商标权被撤销的一种法定情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