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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商标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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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谁呢?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6日|分类:知识产权 |1066人看过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由此可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首先通过双方的委托合同来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双方没有订立委托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由于受托方是作品的真正创作者,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归受托方,这样规定有利于更好地鼓励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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