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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设立子公司如何撤销

发布者:王昌来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4日|分类:公司法 |270人看过

  通过虚假材料设立的子公司,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设立的详细流程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填写上述文件。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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