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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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院将如何界定财产的取得源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发布者:张卫志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543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合法结婚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自然终止期间,即合法取得结婚证之时至离婚生效或因一方或双方死亡,婚姻自然终止之日的期间。包括领结婚证后,双方尚未共同生活期间,因闹离婚分居期间,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尚未判离婚或虽经判决准予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的期间。对在以上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均应认定源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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