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和企业经营者对著作权登记抱有不同想法,有人觉得不去登记,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也有人认为只要拿到登记证书,面对侵权纠纷都能胜诉。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张晓结合现行著作权法律法规,分析版权登记在维权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
一、登记不决定著作权归属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取得、自愿登记制度,作品创作完成那一刻起,作者自动享有完整著作权,是否办理登记,不会改变自身原始权利。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做形式核查,不核实作品真实创作过程和独创性,登记证书并非终局的确权凭证,仅能作为权属初步证据,若对方提交更早创作底稿、在先发布记录等反证,登记证书的证明效力可以被法院推翻。
二、著作权登记在维权中的价值
沈阳知识产权律师张晓表示,办理著作权登记能够简化权属举证流程,法庭可初步推定登记申请人为权利人,把举证压力转移给对方,同时在电商、短视频平台投诉盗图、向行政部门举报侵权时,登记证书认可度更高,处理流程更快捷;在外包创作、商用授权场景下,登记记录能固定权利归属,降低他人抢注、恶意主张权属的风险,开展版权转让、质押等资产交易时,登记证书也能提升合作信任度。
三、版权维权不能只依靠著作权登记
沈阳知识产权律师张晓提醒,登记证书仅起到辅助举证作用,无法单独支撑完整维权诉求。开展维权工作时,权利人仍需配套留存原始创作文件、授权合同、可信时间戳等材料;若仅持有登记证书,缺少任何创作过程佐证,对方提交有效在先证据后,依然存在维权败诉的可能。
四、结语
著作权登记不是获取版权的必经程序,却是降低维权门槛、固定权属事实的实用工具。无论是个人摄影、插画创作者,还是长期使用原创图文的企业,都应当客观看待登记的作用,不要误以为不登记不受保护,也不能单纯依靠登记证书应对全部侵权纠纷,搭配完整的创作存证材料,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著作财产与人身权利。
张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