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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小额诉讼适用标准(2025最新)!

发布者:陈敏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1709人看过


一、什么是小额诉讼

小额诉讼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案件,才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管辖法院必须是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
(2)该民事案件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
(3)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或百分之五十以上但在二倍以下且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三、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四、最新的四川省小额诉讼案件适用范围
如前所述,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有法定、约定两种情形,但都与管辖法院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直接关系。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等部门于2025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四川省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据此,现四川省可以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其标的额最大不应超过183504元。其中,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标的额45876元以下的案件,法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为45876元以上但在183504元以下,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无约定,不适用。

五、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及其具体适用
由于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的案件,具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金额不高等特点,故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级制度上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审限上,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比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两审终审制,小额诉讼程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可以约定适用,故对于权利义务比较明确的一些案件,例如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就可以在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会更有利于“收款方”权利的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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