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X检刑不诉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陈某系某公司员工,因涉及一起“刷单骗补”案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涉及利用网络“刷单”虚构交易、骗取补贴的新型行为模式,涉案金额超过三千万元。2024年4月,包括陈某在内的数十名员工均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并异地羁押。
陈某家属在陈某被羁押后,辗转找到赵飞全律师。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
二、辩护过程
(一)推翻诈骗罪指控逻辑
赵飞全律师在全面阅卷后认为,陈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辩护团队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从事实认定、情节评价及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证。
(二)申请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侦查阶段,赵飞全律师多次前往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三)审查起诉阶段的持续辩护
2025年6月,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赵飞全律师团队全面、细致地审阅了全部证据材料,认为根据现有材料指控陈某构成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在综合辩护意见后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辩护团队适时补充相关法律意见,重点围绕陈某的行为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并指出陈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三、判决结果
2026年4月,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的诈骗罪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挥关键作用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以专业的判断和高效的工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也生动诠释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践价值。在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专业的诈骗罪律师需要准确把握新型行为模式的法律定性,避免将民事纠纷或行政违法不当升格为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