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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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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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435人看过

1、非借款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

  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10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

  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到期2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

  6、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借条是无效合同。

  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8、借条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借条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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